我天八百年过去了我才刷到这个长评!
下跪了对不起qwq谢谢姑娘!!!
第一次写长评,不慎惶恐,生怕自己笔力不够玷污了最喜欢的叶黄文——本来这个“最喜欢”之后下意识加上“之一”二字,转念一想,“之一”太多余,“最喜欢”三个字足以表达一切。
故事要从一个电视剧说起,这个电视剧很狗血,女一爱男二,男二爱男一,男一爱女一。
而这个狗血电视剧影射的便是现实的感情线,叶修爱黄少天,黄少天喜欢苏沐橙,苏沐橙喜欢电视剧。
弯追直向来是每一个同人文圈经久不衰注定会存在的梗和设定,借这个梗写虐简直轻轻松松信手拈来,但是我看了那么多暗恋、直掰弯设定的文,没有一篇比得上《绝世好友》让我有这么深刻的印象。
首先来说说暗恋人的这一位,这个人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戳破,他的爱无声无息,绵长且克制,是“从热情的余烬之中生出九死一生的沉默,”他将这仅剩的余烬与沉默,毫无保留地送给他爱的人,惟愿对方一尘不染在阳光下快乐的生活。
而叶修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等待。
等到自己不喜欢黄少天为止。
文中好几次提及叶修对这份感情的态度,用的都是同一个字——“等”。
等到时光替他磨尽最后这一丝灰烬,等到退役、那人淡出自己的生活圈,自己的所思所想变成模糊的一道剪影,等到两鬓斑白,身如枯木,这份感情,也就自然而然消失殆尽了吧。
他看得如此通透,想出了这么个不伤害任何人的法子,只生生压抑着自己爱的本能。
他的这份爱很轻,轻到黄少天完全察觉不出。
他的这份爱很重,重到一个无足轻重的吻就可以完全碾碎自己长久以来岿然不动的面具,把那千疮百孔血淋淋的心露出来给你看。
心里面只有一句话——黄少天,我很爱你。
太太笔下的叶修,犹如经历过千锤百炼的神佛,他的温柔他的宽恕他隐而不发的爱都只给了一个人。
叶修在原著中本来就是一个实力强大如神佛的男人,但是《绝世好友》里叶修的强大来源于他不抱任何期待的爱,这份爱使他跌落凡尘,受尽苦楚,甚至连拒绝一个人目的不明的试探都无法做到。
陷阱也好、游戏也罢。
刀山火海、苦海末路。
愿以身受之。
还有一点想要提的是,在大多数同人写手选择回避现实世界对同性爱的不容与偏见时,《绝世好友》不落窠臼,直指他们所处的世界并不是天下大同的桃花源,而是采取对异端者铁面无私毫不心软的态度。
实际上,个人认为要掌握好这个度非常难得——写得过于现实残忍,读者揪心,轻描淡写主角获得社会认可,如同隔靴搔痒不如不写。《绝世》里没有正面描写两人在一起后面对的社会压力,只是从番外中喻文州的视角描述两人“瘦了非常多”,留白的或许痛苦的部分让读者去脑补,明明白白写出来的是两个人互相扶持一起生活的细节,这份温情让人格外动容。
因为叶修早早就下定决心
如果黄少天愿意与他一同待在这刑具之内,他便用尽一切护着他,撑开尖刺,鲜血淋漓,这样的痛楚也是快乐。如果黄少天愿意离开,那就让他离开,完全、完整,乃至无知无觉。
文里有非常非常多表示叶修爱的细节,比如少天打游戏回头看到叶修的眼神,比如他们一起去山上游玩他静静地盯着对方的那偷来的几秒,再比如两人刚刚确定关系后,叶修在机场送走少天,忍不住唇角扬起微笑念着对方的名字……
正是因为有如此多这样的细节,所以苏沐秋是ex这个设定一点都不会让人反感了。
因为我们作为读者,甚至比黄少天本人还要清楚,叶修有多爱他。
叶修此时已经无路可走,无话可说,他的心被黄少天的话切开,里面只有这一句话。
黄少天,我很爱你。
再来说说少天。文中少天出彩的地方在下部,确定心意的机会主义者毫不含糊,虽然先喜欢上的是叶修,但是文里每次主动拉近两人距离的,都是少天。
描述少天真的让我词穷,千言万语只凝缩成一句——他特别好。
喜欢一个人就毫无保留,毫不退缩,一人气势胜过千军万马。不计较得失过往,只想让你开心对你好。
纯粹又直接。
这样的黄少天,怎样让人不动心?
书里还有描写打比赛的部分,叶黄二人旅游的部分以及其他对喻文州苏沐橙等人的描写,都特别出彩。太太的文笔克制又老练,从不拖泥带水,三言两语不需浓墨重彩,情感已是波澜壮阔令人揪心。
最后,向所有人安利《绝世好友》。我的长评描述不出这本书千万分之一的好。但我还是想借此机会谢谢太太二次创作出这么好的叶修和黄少天。
以及谢谢《绝世好友》带给我的绵长不绝的感动。